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3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择优推荐优秀人选。

  

一、个人网上申报。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各项佐证材料及《专家或领导推荐意见》,上传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500kb以内)。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导出自助下载打印《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两份)。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9∶00至4月30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须认真对照材料原件是否真实、与网上填报上传信息是否相符,并在《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上签名盖章。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申报材料中须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的完整材料。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5月9日17:00,报送地址:张家港市人社局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科(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608室),联系电话:58173520。

(一)申报考核认定需要的纸质材料:

  1.《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

  2.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人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申报人员取得的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须加盖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6.缴费证明;如须开具发票,填写发票信息表(附件1)。

  (二)材料填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其中,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和名称请参考《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名称对应表》(附件1)。

  2.为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报送材料中的2~5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1),粘贴在个人材料袋上。

  (三)其他说明: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

  2.申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申报人员在《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时,应主要填写应用效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并提供佐证材料。

  4.实行考核认定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参评材料真实可靠,承诺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由省人社厅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之日起算。

  5.严格用人单位申报审核主体责任。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省人社厅将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推荐专家撰写推荐意见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如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意见的,一经查实,将记录专家诚信档案库。

  7.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须提供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委托函须经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效力。

  

四、市文体旅、卫生、教育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统一由市文体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负责。


附件:

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32号)

2.《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4号)

   


             张家港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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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32号).doc 下载
附件2: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苏人社规〔2018〕4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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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3/30
发布人: 张家港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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