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开考

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办公室

工作人员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中文文秘类、摄影相关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性格稳重,有亲和力,善于沟通;

4.有新闻工作经验优先。

财务

工作人员

02

1

1:3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专业

1.  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拥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财务处理程序,熟练财务软件office办公软件,了解国内外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财务审计人员

03

1

1:3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专业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  3年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3.中共党员优先;

4.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优先;

5.有财务审计类中级职称优先;

6.有注册会计资格证优先。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04

1

1:3

本科及以上

法学、纪检监察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2.文笔好,思路清晰,能编写标准格式公文;

3.性格稳重,有亲和力,善于沟通;

4.司法考试通过者优先。

生产管理

工作人员

05

1

1:3

本科及以上

农业工程、生物系统工程、生物工程、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现代种业技术、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和安全生产类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接受野外作业,吃苦耐劳,有C1及以上驾照;

4.中共党员优先。  

市场管理工作人员

06

1

1:3

本科及以上

市场营销、商务管理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一定文字功底,会熟练使用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  

3.性格稳重,有亲和力,善于沟通;

4.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01、03、04、05、06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02岗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 01岗不限户籍。02岗-06岗限张家港本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各类荣誉及证书、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驾照要求的需提供驾驶证。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2 位小数,第3 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3 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 比例的,按照岗位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与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6328038。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328318。


 


 


                            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


                              2023年11月17日


 


提醒:本公告仅在张家港人才网发布,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转载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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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 下载
阅读次数: 15267
发布时间: 2023/11/18
发布人: 张家港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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